
私自改装电动车电池进水充电致起火 车主疏忽酿大祸。刘某私自改装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,包括加装音响设备、延长充电线等。某天晚上配资股票推荐,他将这辆已经进水并用吹风机简单处理过的电池进行充电,结果导致火灾,波及了相邻停放的30多辆电动车。
去年8月的一个晚上,刘某停放在小区公共充电车棚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突然起火,火势迅速蔓延,烧毁了周围停放的30余辆电动车。消防救援局调查后认定,起火原因是该车电池热失控。进一步调查显示,刘某对车辆进行了私自改装,不仅用绝缘胶布缠绕以延长充电线,还为了方便跳广场舞加装了通过转换器连接车载电源的音响设备。当天下午,刘某发现电池舱进水,但仅用吹风机进行了简单的吹干处理,当晚仍将车辆置于车棚内充电,最终因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。
多位业主因车辆损坏损失将刘某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。刘某辩称,充电桩运营方和物业公司存在管理责任,自己也是受害者。然而,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消防救援局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和询问笔录查明的事实,刘某的车辆是直接的起火源。作为车辆所有人,刘某不仅对车辆进行了可能影响电路安全的私自改装,还在发现电池舱进水后仅作简单处理,未进行检修,反而继续充电,其主观上存在明显的疏忽与过失,构成法律上的过错。因此,刘某的过错行为是导致火灾发生的直接和主要原因,应当对受害人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关于损失金额,法院综合考虑受损车辆购买时间、实际损毁程度配资股票推荐,酌情判定刘某赔偿受害人电动车损失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。判决已生效,刘某也履行了赔偿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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